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过程中,报名工作至关重要。报名始于6月4日,适龄儿童(少年)可通过湘潭市教育局官方网站或“微潭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在线报名。在填写信息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以免影响录取。
一、招生原则
1.坚持育人为本。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教育焦虑,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湘发〔2023〕3号)等文件精神,坚决遏制违规招生入学行为。
3.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相对就近、网上报名、统筹安排”的原则。
4.坚持公平公正。把公平公正作为招生入学工作的基本价值取向,着力完善制度体系,着力健全体制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切实保障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招生计划和区域
根据《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规定,明确2025年秋季城区中小学校原则上小学一年级班额不超过45人,七年级班额不超过50人;在学位紧张的情况下班额不得突破55人。
(一)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
1.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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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生服务区范围
百花小学:玉兰路(以东)─金桂路(以西)─云龙路(以北)──湘江河(以南)地区(另加湘江一号小区、江声城小区)。
湘潭子敬学校:玉兰路(以西)─大鹏西路(以南)─天马路(以北),另加逸城小区;金桂路(以东)—湘江河(以南)—龙江路(以西)—飞羊东路(以北)—紫薇路(以西)—云鹏三路(以西)—金松五路(以南)—雪松路(以西)—云龙路(以北),另加金玺府。
烟塘中心小学:玉兰路(以西)─大鹏西路(以北)─涓水河(以东)─湘江河(以南地区)(含烟塘村、京竹村等部分地区)。![]()
赵家洲中心小学:龙江路(以东)—飞羊东路(以南)—紫薇路(以东)—云鹏三路(以东)─海棠路(以西)─云龙中路(以北)─湘江河(以南)。
天易金霞小学:海棠路(以东)─杨柳路(以西)─天易路(以北)─湘江河(以南)(另加碧桂园天玺小区、凤凰学府)。
天易贵竹学校:杨柳路(以东)─向东渠(以西)─天易路(以北)─湘江河(以南)(另加碧桂园小区、欣积福湾5期、龙畅广场、米罗云山一、二期、涓江天易新城、天元海棠湾、涓江.天易和府、富贵新城)。
山塘小学:吴家巷社区;海棠路(以西)─云龙路及天马路(以南)─杨柳路(以西)─湘莲大道(以北)─海棠路(以东)─碧泉潭路(以北)、山塘村、原青光村、原青狮村部分地区和原上马村部分地区,另加五洲新城住宅小区。
水竹小学:向东渠(以西)─天易路(以南)─海棠路(以东)─天马路(以北)─杨柳路(以东)─湘莲大道(以北)、水竹村、原上马村部分地区(不含吴家巷社区、碧桂园小区、欣积福湾5期、龙畅广场、碧桂园天玺小区、凤凰学府、米罗云山一、二期、涓江天易新城、天元海棠湾、涓江.天易和府、富贵新城)。
樟杨小学:樟树村、银塘村、杉荫村、赋江村;西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赤湖小学:赤湖村、八角村、金霞村部分地区;东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公办初中七年级招生
1.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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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生服务区范围
(1)各校就近招生范围
江声实验学校(A区):滨江路(以南)—金桂路北路(以西)—大鹏路(以北)—涓水河(以东)。
子敬初级中学(B区):大鹏西路以南(西至联海商贸城)─玉兰路(以西)─海棠南路(以西)─碧泉潭路以北(西至皇爷食品有限公司)─湘南路(以东),另加金玺府、五洲新城住宅小区。
云龙中学(C区):玉兰路(以东)─大鹏路(以南)─金桂路(以东)─滨江路(以南)─海棠路(以西)。
天易水竹学校(D区):天易大道(以南)—向东渠(以西)—湘莲大道(以北)—海棠路(以东),另含金霞村、赤湖村、八角村、水竹社区、青光村、安联村。
(2)电脑派位范围
(E区):滨江路(以南)—向东渠(以西)—天易大道(以北)—海棠路(以东)。
根据各校划片招生情况,E区学生采用“多校划片、电脑派位”的方式安排学位,电脑派位另见方案。
(三)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1.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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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生服务范围及相关条件
两所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面向全县招生,实行“网上报名、超员摇号、免试入学”,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1)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拥有县城城区固定房产;(2)学生本人户籍为湘潭县;(3)学生本人小学六年级学籍在湘潭县;(4)符合湘潭县城区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就读条件(《居住证暂行条例》要求: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
三、招生办法
(一)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
1.招收对象
(1)城区学校小学一年级新生必须年满六周岁(2025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2)依据“有户籍、有住房”优先的原则,在划定招生区域内按以下排序免试入学:房户一致、有户无房(第一类)、有房无户、有户无房(第二类)、无户无房。(学生本人户籍于2025年5月31日前随法定监护人迁入易俗河镇视为本地户口)。
(3)进城经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在易俗河镇经商、务工一年以上且租住在易俗河城区的常住居民子弟),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安排在有剩余学位的城区或城郊学校就读。
2.报名、审核工作
2025年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报名采用全市统一的报名平台(登录湘潭市教育局官网:http://jy.xiangtan.gov.cn/“湘潭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行报名,或关注“微潭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初审。详见《湘潭县2025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实施办法》。
(二)公办初中七年级招生
1.招收对象
(1)易俗河城区各小学(含樟杨小学、赤湖小学、云龙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学生本人具有湘潭县城区户籍(原始户籍为易俗河镇)或固定房产。
(2)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拥有县城城区固定房产,要求在城区就读七年级的县内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3)具有湘潭县城区户籍(原始户籍为易俗河镇)或固定房产(空挂户除外),现在县外就读,要求回城区就读七年级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说明:有户无房(第二类)、无房无户的,原则上安置在易俗河镇三中就读;已经自主填报民办初中且审核录取的学生不再安排城区公办学位。
2.报名、审核工作
2025年城区七年级入学报名采用全市统一的报名平台(登录湘潭市教育局官网:http://jy.xiangtan.gov.cn/“湘潭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行报名,或关注“微潭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初审。详见《湘潭县2025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实施办法》。
(三)城区公办中小学非起始年级插班生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除大班额专项行动的通知》(湘政办函〔2017〕9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县情,原则上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非起始年级均不招收插班生(易俗河镇原户籍居民子女和享受政策性照顾对象确需插班的学生,据城区学位情况予以安排)。
四、政策性照顾
(一)照顾对象
1.当年转业安置军人子女;
2.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大队人员子女;
3.因工作调动入城的国家公职人员子女;
4.县内确已拆迁并在城区购买住房的人员子女;
5.符合湘潭市委、市政府,湘潭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政策性照顾对象的子女。
(二)提交材料
提交材料均应为原件及其复印件。
1.户籍簿;2.父母双方身份证;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含相关政策文件等)。![]()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关于房产
1.房屋产权人以《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已备案的购房电子合同等有效权证为准,其他购房*、房产公证等证明材料不得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2.因国家(城镇)建设需要而拆迁的安置户,若有房屋安置,按房屋安置地或原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若无安置,按原居住地或原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
3.购买商品房,因客观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但已实际入住的业主,须提供县住建局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银行缴款凭证)按“有住房”批次报名。
(二)其他
1.按照招生政策,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按招生方案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湘潭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行报名。
2.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若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报名,8月15日后,小学由易俗河镇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现场报名;初中由湘潭县教育局统一安排至易俗河镇第三中学。
3.适龄儿童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报名登记;已经自主填报民办小学、初中且确定录取的学生不再安排城区公办小学、初中学位。
4.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缓、免入学的,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县级医院出具证明,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教育局批准方可缓、免入学。
5.自学校网上初审后15个工作日内,对网上报名资料存疑的,由易俗河镇人民政府、各社区、居民小区配合各招生学校做好上户核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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