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符合在蓉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集体户人员子女、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少年、在蓉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及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均可在蓉就学,实现适龄常住人口全覆盖。
(一)随迁子女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2〕13号)及《成都高新区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细则》(成高教文体发〔2022〕16号)相关规定办理。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申请就读成都高新区公办学校,由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学位。小一随迁子女学位安置结果于7月3日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公布,法定监护人根据学校安排按时办理入学报到。初一学位安置结果于7月2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公布,法定监护人于7月10日—11日按初中学校安排报到。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二)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按照“全覆盖、零拒绝”要求,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权利;成都高新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3月—5月开展入学评估,逐一做好入学安置工作,落实“一生一案”,为每一名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适宜的义务教育。
(三)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成都工匠”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四)集体户子女入学
法定监护人(父或母)双方或一方为成都高新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为成都市外户籍的,由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提出申请,并出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在成都高新区合法居住证明、成都市劳动合同和成都市社保(若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中仅一方为成都高新区集体户的,需连续缴纳成都市社保满半年)等材料,由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五)在蓉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少年儿童
按规定做好在成都高新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少年就学,其法定监护人为成都高新区户籍的,可向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后由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六)购房人子女就学按照《促进成都高新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举措》和《成都高新区支持购房人子女就学政策实施细则》要求办理。
(七)其他
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法定监护人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
因电脑随机录取、划片范围调整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校区)的,家长可于5月19日—23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拟新生入学子女与已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学段同一学校(校区),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入学。5月29日,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公布多子女同校就读申请审核结果。
其他成都高新区中和AB片区的学校实行小学一年级入学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成都师范银都小学面向成都高新南区“报名电脑随机录取”,录取办法按照2022—2024年相关规定执行,具体事宜将通过“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成都高新云芯学校等其他按政策报名录取的学校,具体事宜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