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考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9:00至2025年10月31日18:00。所有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预报名、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和现场确认等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相关报名手续。
1.2026年高考报名在什么时间进行?都需要完成哪些工作?
答: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9:00至2025年10月31日18:00。所有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预报名、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和现场确认等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相关报名手续。
2.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高考报名,是否还可以补报名?
答:高考报名工作是高校招生的重要基础性工作,高考报名后,在各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资格审核的基础上,还要进行全区统一的数据核查,并报教育部进行重复报名筛查和违规报名筛查。同时,在高考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艺术类专业自治区统考等各类考试的组考准备工作将陆续开始。为确保高考考生资格审核的一致性和准确性,确保组考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准确无误,实行所有考生同步报名、同步资格审核、同步进行组考安排,原则上不进行补报名。
3.哪些人员需要参加高考报名?
答:凡在我区参加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及录取的考生,均须按规定履行报名手续。考试类型包括秋季统考、职教师资考试、体育单招(即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残障生单独考试、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考试(简称对口招生,下同)、高职单招、高职三二分段、少年班考试、消防单独考试、特殊拔尖人才选拔试点(数学英才班、物理卓越计划、物理攀登计划等,下同)等。![]()
4.考生报名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人员,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或符合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参加中考和高考工作的意见》(内教办字〔2013〕25号,以下简称“25号文件”)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含其他非我区户籍就业人员,下同),或符合报名条件的港澳台籍考生,或在内蒙古自治区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人(须持公安机关或国家移民管理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可以申请报名。
5.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在我区报名参加秋季统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除符合“25号文件”规定的参加2023年我区中考条件外,截至2026年9月1日,还须符合以下4个条件:一是2023年被自治区内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录取;二是本人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3年;三是家长(家长是指考生父亲和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对家长的各项要求,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均需满足条件)在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且连续居住、有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3年;四是参加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
6.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在我区报名参加秋季统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截至2026年9月1日,须符合以下4个条件:一是本人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3年;二是本人取得我区户籍满3年;三是家长(家长是指考生父亲和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对家长的各项要求,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均需满足条件)在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有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3年;四是参加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
7.报考对口招生的考生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一是技能考核合格。技能考核结束后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对口招生报名资格。
二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区内户籍:应届毕业生,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且满足规定学制年限;往届毕业生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
(2)区外户籍:应届毕业生,具有我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且均满3年;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往届生,还须满足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相应的报考条件。
特别注意,普通高中应往届生不具备对口招生报名资格。![]()
8.哪些人员不能参加高考报名?
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特殊拔尖人才选拔试点者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尚在处罚期内的,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教育部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规定的其他不具备报名资格的人员。
高考报名后至开考前,如发现考生有上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将按程序取消其高考报名资格。开考后发现的,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