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区小学2025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教育部和全市教育工作部署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不断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维护良好教育生态,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政府统筹。加大义务教育资源投入,强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政府责任。
2.坚持属地管理。结合本区实际,细化各类情况,组织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3.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落实国家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强化监督,务求阳光招生,确保平稳有序。![]()
三、相关政策
(一)入学年龄
2025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所属学校提出申请。
(二)登记报名时间及方式
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采取线下或线上报名方式办理登记入学。
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线下到校报名办理时间为:2025年5月24日(星期六)、25日(星期日)。登记报名办理手续的具体时间、地点、流程及招生范围等情况,以学校张贴的招生简章为准。
同时,在延续线下到校报名方式以外,我区今年启动“教育入学一件事”报名平台进行线上报名。适龄儿童家长可实名认证后登录“津心办”APP,从“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中进入教育入学场景,实现线上报名操作,线上报名办理时间为5月19—25日。家长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一种报名方式办理即可。
(三)登记所需材料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的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
(四)入学办法
1.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均在本区学区片内,且地址完全一致。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及其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可到户籍所属学区片小学登记、报名。
2.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均在本区,但地址不一致。先到户籍所属学区片小学登记,再统筹安排入学。
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学区片内、但合法固定居所地址不在学区片内,比如拆迁空挂户口、卖房空挂户口、户口挂靠其他亲属(即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不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等情况的,先到户籍所在学区片小学登记,再统筹安排入学。
3.对于户籍在本区军产性质、公寓性质、非居住性质房屋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4.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实际居住在河西区公租房的适龄儿童(公租房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适龄儿童户籍必须与公租房承租人在一起),确实存在实际困难、需要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须公租房承租人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加强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民办学校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派驻工作人员和家长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期张贴招生简章,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必须真实、准确、清晰、规范、合法,必须明确招生条件、招生流程和收费标准,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报名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需在公办学校同时登记、报名。
依据《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文件,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6.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区入学,按照《河西区关于办理2025年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小学入学登记手续的通知》规定,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
7.推行使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教育部和我市相关规定落实有关教育优待政策。
8.除上述规定外,2025年入学的河西区适龄儿童在六年级毕业登记时将按照《天津市河西区教育局关于调整小学转学和初中入学政策的通知》(津河西教〔2024〕8号)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9.依法保障本区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10.学校要加强宣传,进一步增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律意识。招生登记、报名期间,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