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松北区小学升初中继续实施对口直升政策;利民学区小学升初中实行对口直升和统筹安置相结合的办法招生。
公办初中:符合“两个一致”可直升,俄语班、日语班招生在7月 10 日前完成
允许哈尔滨市实验学校、哈尔滨新区风华学校等2所学校的俄语班在全市范围内招生。
允许哈尔滨市朝鲜族第一中学校的日语班在九区范围内招生。
有意愿到初中俄语班或日语班学习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上述学校报名。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采用电脑派位方式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俄语班、日语班招生在7月10日前完成,录取名册经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
松北区2025年初中对口直升工作方案
原松北区小学毕业生:
(一)各初中学校对口小学
1.哈尔滨市第三十一中学校
哈尔滨市永胜路小学校、哈尔滨新区第五小学校
2.哈尔滨市第九十五中学校
哈尔滨市松北前进小学校、哈尔滨新区第四小学校。
注:过渡性安置有意愿到哈尔滨市第九十五中学校就读的哈尔滨新区第一小学校小学毕业生。
3.哈尔滨市实验学校
哈尔滨市实验学校、哈尔滨新区师范附属小学校
4.哈尔滨新区第一学校
哈尔滨新区第一学校小学部、哈尔滨新区花园小学校
注:过渡性安置有意愿到哈尔滨新区第一学校就读的哈尔滨新区第一小学校小学毕业生。
5.哈尔滨市第四十八中学校
哈尔滨市万宝小学校![]()
6.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山镇第一中学校
哈尔滨市道北小学校
7.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山镇第二中学校初中部
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山镇第二中学校小学部
8.哈尔滨市松北区乐业镇第一中学校
哈尔滨市松北区乐业镇第一中学校小学部
9.哈尔滨市松北区乐业镇第二中学校
哈尔滨市松北区乐业镇第二中学校小学部
10.哈尔滨师范大学附属新区第二实验学校
哈尔滨师范大学附属新区第二实验学校小学部
(二)新建初中学校自招生年份起设置五年过渡期
在过渡期内,允许新建初中学校接收本区非对口小学因购房家迁至学校服务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过渡期结束后,不再允许接收本区非对口小学毕业生。
其中包括:哈尔滨市第十七中学新区学校、哈尔滨新区风华学校和哈尔滨师范大学附属新区第二实验学校。
利民学区小学毕业生:
利民学区各小学毕业生基础名册以电子学籍数据为准,采取对口直升和统筹安置相结合的升学政策。哈尔滨新区第三小学和哈尔滨新区第四学校的小学毕业生依据家庭房产和户籍实际情况,填报拟就读初中学校,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招生学校学位承受能力,学生家庭房产、户籍实际,参考学生入学志愿,进行统筹安置;哈尔滨新区第二学校小学部、哈尔滨新区第三学校小学部、哈尔滨新区第七学校小学部的毕业生实行对口升初中政策。
1.哈尔滨新区第三小学:学生依据家庭房产和户籍实际情况,在哈尔滨新区第二学校、哈尔滨新区第三学校、哈尔滨新区第五学校和哈尔滨新区第七学校四所学校中选择拟就读初中学校。
2.哈尔滨新区第四学校:学生依据家庭房产和户籍实际情况,在哈尔滨新区第二学校、哈尔滨新区第三学校、哈尔滨新区第五学校和哈尔滨新区第七学校四所学校中选择拟就读初中学校。
3.哈尔滨新区第二学校小学部:直升本校初中部。
4.哈尔滨新区第三学校小学部:直升本校初中部。
5.哈尔滨新区第七学校小学部:直升本校初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