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小学招生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任何学校不得接收不满6周岁法定入学年限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小学应届毕业生,不得招收小学未毕业学生。
01、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招生,以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法规为依据,以有利于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接受义务教育、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有利于发展素质教育为原则,依法依规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持续推进落实中小学“四零承诺”,东宁市城区内公办中小学继续实施划学区招生入学。
02、招生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7月16日08:00至7月20日23:59(家长网上报名,进行信息采集)
2.同步现场确认时间。7月16日至7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3.核验信息及统筹时间。7月21日至8月1日
4.公示时间。8月4日至8月6日
5.录取发布时间。8月7日
03、现场确认地点及具体要求
现场确认只针对报名热点校(东宁市实验小学和东宁市第二中学)进行,报名其他学校的不需要进行现场确认。
1.具体时间。7月16日至7月17日:第一类进行现场确认,即有房有户,“两证一致”,落户及房产证时间至少满一年。7月18日至7月20日:第二类进行现场确认,即有房有户,“两证一致”,房产证时间至少满一年,落户时间不满一年;有房无户,“两证不一致”。
2.现场确认地址。东宁市第三小学教学楼一楼
3.现场确认携带资料。户口簿、出生证明、房产证、监护人身份证、结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主要包含户口首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房产证产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房屋产权编号页;产权人页;产权证登记日期页;产权证图页;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结婚证个人信息页。
温馨提示:高温天气,请各家长根据所属类型按规定时间错峰进行现场确认。![]()
04、招生规定
(一)学校招生对象
1.小学招生。招生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任何学校不得接收不满6周岁法定入学年限的儿童。报名民办学校(徐悲鸿远东艺术学校)学生不受学区限制,新生家长可持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到学校进行线下报名(具体要求可参照学校发布的招生公告)。
2.初中招生。招生对象为小学应届毕业生,不得招收小学未毕业学生。东宁市徐悲鸿远东艺术学校毕业生报名在平台上选择其他区,手动填写学校名称。
3.特殊教育学校招生。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超过20周岁的残疾人口不纳入义务教育范畴。
(二)公办学校招生办法
1.网上统一报名
2025年全市招生入学通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家长可通过微信搜索并关注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期间家长可通过咨询电话与各学校招生负责人取得联系,填报确有困难的家长,可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和手机到所报名学校现场,经学校招生工作负责人进行线下指导、帮助报名(报名实验小学和东宁二中家长可直接到现场确认工作地点,即东宁市第三小学教学楼一楼)。
2.类别及所需材料
(1)第一类:有房有户,“两证一致”,且落户及房产证时间至少满一年。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且户籍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且两证时间至少满一年,即作为入学使用的房产证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前,落户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前。
(2)第二类:有房有户,“两证一致”,房产证时间至少满一年,落户时间不满一年;有房无户,即房户分离,“两证不一致”。
第一批次:作为入学使用的房产证时间满一年,即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前,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落户时间不满一年,即落户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及之后。
第二批次:作为入学使用的房产证时间满一年,即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前,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不一致。![]()
属于第一类和第二类幼升小及小升初网上报名所需材料:(1)适龄儿童、少年一寸蓝底照片(证件照)。(2)户籍相关证件照片:出生证明、户口首页、户主页、学生页、监护人页。(3)房产相关证件照片:产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房屋产权编号页;产权人页;产权证登记日期页;产权证图页。(4)监护人证件照片,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页。(5)无法通过出生证明或户口认定监护关系的还需提交离婚证、结婚证。
(3)第三类:“有户无房”及“随迁子女”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学区内或学区外,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在东宁市内无房产;租住在本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进城(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可接收三类的学校依据网上报名时间先后顺序达成学位。
所需材料:适龄儿童一寸蓝底照片(证件照);相关证件照片,主要包含:出生证明;户口簿(户口首页、户主页、学生页、监护人页);房产相关证件照片;租房*;房屋租赁发票(税务局出具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名义下租房发票);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非东宁市辖区内户籍进城务工子女同时还需上传在东宁居住地所属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原件、务工证明原件。
温馨提示
1.提交照片同时需要填报文字信息。报名信息按户口、房照填写,需完整、准确,地址详细到门牌号,避免错别字,以确保顺利、快速通过审核。
2.户籍号在户口首页。
3.选择房产类型时,注意自己的产权证封面是“不动产证”还是“房屋所有权证”。所有类型房产信息,按册本顺序页上传。
4.产权证时间要填写房照第一页盖章的时间,产权证号要从汉字开始填写,汉字和数字都要填完整。例如:黑2020东宁不动产权第0000000号。如房产证已进行抵押贷款,可到办事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相关证明。
5.如适龄儿童是双胞胎,在填报孩子姓名信息时做好标注。在报名的第一页,学生信息特殊标识里选择双胞胎项。
6.上传照片要求清晰完整。
05、保障特殊群体学生入学权利
1.随迁子女。适龄随迁子女拟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按照“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原则,根据市域内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置随迁子女就学,确保我市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2.延缓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家长应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因身体原因申请延缓入学的,应附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诊断及相关证明;因其他特殊原因延缓入学的,应附相关证明。延缓入学期满,没有特殊原因的应及时入学,确需继续延缓入学的,要继续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继续延缓入学。已申请延缓入学儿童,入学时与所在学区内其他儿童享受同等入学资格。未按时提出申请,擅自延缓入学的儿童,如所在学区学校学位紧张,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申请表电子版见附件1)
3.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根据东宁市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安置意见,按程序接收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年龄可以适当放宽。不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选择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
4.优抚对象子女。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认真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置在我市居住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入学。
06、注意事项
1.房屋产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产权占比100%。集体户口和产权不足100%的房产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产权不足100%即住宅产权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其中包含非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住宅产权证。据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证实我市能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小区,未办理或未登记的将不对购房合同、取暖、水电费等材料的收取和审验,以上材料也不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风险由学生家长承担。
2.自2025年招生入学起,在东宁市城区内的商业用房(门市)和车库等非住宅性质用房将不再作为学区房使用。拥有多套住房的,以实际居住的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
3.各学校招生根据类别及购房时间(以房产证时间为准)先后顺序达成学位,房产证时间相同的按照落户先后顺序达成学位,不满足要求或超出学位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至其他有学位的公办学校。![]()
4.2025年继续实施学位锁定制度,即适龄儿童少年从登记入学当年当月起至毕业期间所居住的学区住宅,原则上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学生在校期间(小学六年、初中三年)不再作为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本学区学校的依据(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学生小学、初中毕业或转学转出后,该房产解锁,如再有适龄儿童少年凭此套房产入学的从该儿童少年入学时间重新锁定。
5.2025年起,东宁市实验小学、东宁市第二中学实行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购房及落户时间限制政策,东宁市实验小学、东宁市第二中学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名下住房入住时间及落户满一年及一年以上方可作为入学依据,时间截至每年8月31日前,即2025年入学房产证时间应为2024年8月31日前;落户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前。不足时间限制条件的将接受教育局统筹安置。
6.对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的学生,如学校起始年级每班级学生数达到小学45人、中学50人,不再办理该校的入学手续,由市教育局调配到其他有空额的学校就读。严禁各学校私自招收借读学生。
7.全市初中2025级新生参加中考时,将完全实施东宁市第一中学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 50%政策。
8.2025年秋季学期起东宁市朝鲜族学校初中部停止招生。
07、审核要求
小学入学适龄儿童和初中七年级新生入学数据由招生平台核验比对公安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数据,核验通过后,家长可在微信内收到录取通知。审核不合格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