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2025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报名时间预计6月17日-7月3日,各省报名时长约为一周左右,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2025年全国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报名详情如下:
一、报名条件、免试条件、报名要求
凡符合《自然资源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自然资规〔2024〕3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具体内容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testCondition/1072.html)了解详情。
根据自然资源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关于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新政策过渡期内原免二科级别考生报考和有效成绩衔接工作的说明》,为保证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新旧考试制度平稳过渡,2024年度报考免二科级别且存在部分合格科目成绩的应试人员,2025年度可继续报考免二科级别,如在2025年度累计通过全部科目,可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如未能累计通过全部科目,2026年度按新制度规定报考,原免二科级别下已合格科目成绩无效。2024年度报考免二科级别且无合格科目成绩的应试人员,2025年度按新制度规定报考,不再适用mk《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的政策。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9月20日
上午9:00-11:30 城乡规划原理
下午14:00-16:30 城乡规划相关知识
9月21日
上午9:00-11:30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7:00 城乡规划实务![]()
考试设《城乡规划原理》(客观题)、《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客观题)、《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客观题)和《城乡规划实务》(主观题)4个科目。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2025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沿用《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版)和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关于增补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内容的函》(自然资空间规划函〔2020〕190号)中附件所列内容。
四、报名办法
(一)2025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注册、报名和缴费均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3日9:00至30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为6月23日9:00至7月2日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该考试统一实行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受理现场缴费。缴费前,请认真核对报考信息。缴费成功,系统将不予退费。
(二)告知承诺制及报名流程
1.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制相关政策详见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
2.具体考试报名操作流程,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applyGuide/754.html)了解详情。
3.如何申请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了解详情。
4.建议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及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三)网上在线核查
以下报考人员须上传达到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在2至3个工作日内对报考人员上传的相关材料进行线上核查,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状态,完成后续报名流程。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4.报考级别为免1科、免2科的人员。
(五)报名缴费成功后的考生请在9月12日至21日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要求
应试人员应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准考证原件进入考场。
六、收费标准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每人每科63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7元。
七、考场设置
2025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点均设在贵阳市,具体考点考场详见准考证。
八、成绩公布及证书发放
(一)成绩公布:
各项资格考试统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发布成绩,请考生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特别注意: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对所有考生的答案及试卷代码等进行比对分析检测,无论抄袭、被抄袭、试卷代码异常或试卷答案雷同,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应试人员考试中要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以防被他人抄袭。
(二)证书发放: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对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考生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核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资格复核和证书发放相关事宜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