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半年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毕业初审即将开始,考生完成所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可向考籍所在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申请毕业。
一、初审要求
(一)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考籍所在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申请毕业,不得异地申请;持红色合格证的考生必须到合格课程试卷存放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申请毕业,逾期不予受理。
(二)根据《关于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甘考委发〔2023〕2号)规定,自2024年起,我省自学考试全面实施新专业课程设置,所有考生按新专业代码、名称和课程设置进行毕业申请,已停考专业不再颁发毕业证书。
(十)考生在提交初审材料时,要向考籍所在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照片规格:640*480像素,大于20kb小于40kb,照片保存格式为准考证号.jpg。
(十一)毕业证书办理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生必须如实、完整的提供相关毕业材料,材料不全或不实者,不予办理毕业手续。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材料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二、注意事项
(一)省教育考试院将在6月中旬对市(州)报送的初审合格毕业生材料进行审定,审定无误后上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审核并进行电子注册。根据《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4〕138号)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上半年进行电子注册的时间为6月30日至9月30日;下半年进行电子注册的时间为12月30日至次年3月31日。完成电子注册工作应在颁发毕业证书之前。”本次注册时间为6月30日至9月30日,注册成功后打印毕业证书、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并完成高校验印。预计在9月中下旬由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负责向考生发放毕业证书和毕业生审批登记表。
(二)考生在申办自学考试本科毕业手续时,如果专科学历注册信息与本科信息不一致,须向考籍所在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申请前置学历复查,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我省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其学历注册信息姓名是曾用名者还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其他国民教育形式专科毕业生,学历注册信息姓名、身份证号错误,可向原毕业院校申请勘误。![]()
(六)符合相应学士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应及时向主考学校提交申请,由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申请学士学位条件和时间等相关规定由主考学校制定和公布。